地方债作为中国债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也正在对个人投资者打开投资的大门。
2016年11月11日,财政部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正式启用,发行了2016年第二批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300亿元。
2017年7月7日,上交所成功试点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网下分销的方式参与认购地方政府债券,首批试点债券为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债。
财政部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启用深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月1日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将通过这一统招标发行,个人投资者也可以进行认购。随着此笔地方债的发行,沪深交易所地方债个人投资者认购渠道均将畅通。
个人投资者投资地方债需满足相应的适当性管理标准:
(1)上交所:根据《交所债券市场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地方债投资,所有开立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地方债认购。
(2)深交所:根据深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类型的投资者,包括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地方政府债的认购和交易。投资者需开立深圳市场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对于新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则需通过券商营业部对其账户进行托管并开通资金账户,才能参加地方债认购和交易。
如何购买地方政府债:
投资者可在承销商的分销阶段认购,也可在地方债上市后交易购买。
(1)分销分为网上、网下分销,有认购意向的投资者需要提前联系承销团成员,沟通品种、数量、价格等认购意愿。在分销日,网上分销投资者根据证券公司的分销代码,通过上交所(或深交所)竞价系统以既定价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买入,并以担保交收方式完成资金结算;而网下分销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确认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等要素后获取相应的债券,并由证券公司代为履行缴款义务。
(2)在地方债上市后,个人投资者按照证券交易账户的要求买卖地方债,买卖方式和股票相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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