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IPO扶贫”政策受到资本市场参与各方的高度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鉴于“IPO扶贫”涉及地方政府、企业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博弈,证监会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推出具体实施标准,以利于扶贫政策的顺利执行,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此外,据权威人士透露,证监会为保证“IPO扶贫”工作的效果,对贫困地区企业,坚持“四不原则”,即上市条件不降低、审核标准不降低、审核环节不减少、审核程序不压缩,只是同等条件下在审核进度方面给予优先权。
于近期成功上市的西藏易明医药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总裁杨炯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证实,证监会在易明医药的IPO审核过程中,审核标准没有下降,环节也没有减少。而且证监会还对企业采取了现场检查措施,由证监会派出机构牵头,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检查。
贫困地区IPO被否有先例
为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公开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
杨炯洋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事实上,《意见》公布前,为支持新疆、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证监会对于新疆、西藏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均给予优先审核的绿色通道政策。
据权威人士透露,近期上市的西藏高争民爆和西藏易明医药都享受了绿色通道政策。从核准时间看,西藏高争民爆和西藏易明医药较其他企业核准周期较短,体现了证监会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但西藏高争民爆和西藏易明医药履行了完整的受理、反馈、初审、发审程序,在审核环节上没有简化,在审核标准方面没有降低。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证监会为保证扶贫工作的效果,对贫困地区企业,坚持“四不原则”,即上市条件不降低、审核标准不降低、审核环节不减少、审核程序不压缩,只是同等条件下在审核进度方面给予优先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西藏高争民爆的反馈意见早在2016年3月即已发出,在《意见》公布5天后公开反馈意见纯属巧合。
按照权威人士的说法,流程的“优待”并不等于审核标准放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事实上,贫困地区企业IPO被否是有先例的。9月14日,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被否,成为“IPO扶贫”政策出台以来的首个被否案例。而这距离9月9日出台政策仅过了5天。
对排队企业影响不大
西藏易明医药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总裁杨炯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证监会在易明医药的审核过程中,审核标准没有下降,环节也没有减少。而且证监会还对企业采取了现场检查措施,由证监会派出机构牵头,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检查。
据权威人士透露,鉴于“IPO扶贫”涉及地方政府、企业等多方主体利益博弈,证监会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推出具体实施标准,以利于扶贫政策的顺利执行,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杨炯洋认为,企业只要本着真诚的扶贫意愿,将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相结合,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税收、就业等方面给予长期支持,就不会影响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那么,对于贫困地区“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政策是否会对现阶段排队的公司造成影响呢?
申万承销保荐公司总裁薛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目前证监会受理的情况看,贫困地区企业数量较少,据我了解应该是不到10家,在目前发行节奏较快的情况下,对排队公平性的影响微乎其微。”
薛军进一步表示,“就高争民爆而言,据我了解,公司上市改制工作其实很早就已经启动,而且各方面都很规范,所以到证监会后各个程序上包括受理、反馈、发审等都很顺利。但是顺利的前提是规范,在审核标准不降,审核环节不少的基础上,各方面都很规范的企业审核要更为顺利。”
“监管层鼓励拟上市公司根据国家扶贫政策,把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相结合,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薛军补充说道。 |